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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屋稅 

*今年售屋稅負大幅加重 創新高~


 

不管是不是炒房,今(100)年售屋的民眾,稅負將會大大加重。國稅局已擬訂100年售屋所得額比率標準,台北市售屋所得率擬從37%調升為42%;新北市的板橋區則直追台北市,從21%大舉拉升為37%均為史上新高全國最重稅區

 

財產交易售屋所得額標準」是針對出售房地產,但卻未出示成本證明者,計算售屋所得所用的官方標準。全國五區國稅局已完成調查,將初步建議的售屋所得額比率標準送交財政部,由財政部確定後發布,為明(101)年5月民眾申報售屋所得稅時之用。

 

五區國稅局初步方案,台北市新北市的售屋所得額調漲幅度最大以台北市為例,99年售屋者,如果未主動出示購屋成本,是按房屋評定現值的37%計算售屋所得,100年將調增為42%,為史上新高,也是全台最高。

 

舉例來說,台北市房屋評定現值達1,000萬元的不動產,99年出售時,按照37%的所得額比率標準,售屋者應申報的售屋所得370萬元,若出售年度是100年,將會調增為420萬元,價值相同的房屋,在不同年度出售,課稅所得就增加50萬元。

 

再按照售屋者適用的5%40%的個人綜合所得稅率換算,台北市100年售屋新增的50萬元所得,增繳的所得稅為2.5元到20萬元不等。

 

如果以漲幅來看,100年售屋按官方所訂所得額報稅者,稅負增幅最大的應屬與北市一橋之隔的新北市板橋區。

 

 

2011/11/21【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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