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卡債

找律師協商卡債 反多欠10~

 

 

新竹縣陳姓女子找律師幫忙協商卡債,債務卻越協商越多,因此想解除委任。被控的「法律顧問公司」林姓律師說,他們合法幫卡債族向銀行協商,陳女對收費有爭執想解除委任,他們沒意見,但會酌收費用。



收服務費 要一次刷卡



陳女說,她有45萬卡債待償,去年8月,自稱高雄市某「法律顧問公司」市場開發員的童小姐致電給她,表明他們的林姓律師能幫她向銀行協商,委任費10萬元。



陳女說童女建議,前述卡債分一百期對銀行清償,他們的服務費,就從銀行每期收到的款項,抽取一千元分期繳納,總額算下來,陳女每期要繳8800元,享有35的優惠利率。對方要她一次刷卡10萬元,且聲稱這筆錢會由銀行「hold」住,誰知10月份她卻發現,卡債多了10萬元,對方卻避不聯絡,她才懷疑被騙。



解除委任 仍需手續費



童女接受電訪說,10萬元是他們的服務費,他們確實有替陳女向銀行做成分期清償的協商,接受委任前,相關收費她都精算給陳女夫婦了解,獲得陳女同意才進行。



林姓律師接受電訪說,陳女如對收費方式額度有爭執,想要解除委任,他們會尊重,但會視案件進行程度酌收必要的手續費。



法律扶助基金會新竹分會主任蔡美琪表示,民間委辦債清的業者良莠不齊,收費也較高,民眾如有卡債問題可透過全國21個法扶分會,或是「卡債受害人自救會部落格」尋求比較「經濟」的管道銀行協商



她說,法扶各地分會現場有律師提供免費諮詢,或直接受理申請案件。如果通過法扶相關規定,符合資格者,分會會指派義務律師,除收取申辦過程中,法院要求申請人自行繳納的郵資聲請費裁判費)或其他規費等,其他都免費幫申請人代理向銀行聲請協商,或代理其向法院聲請更生清算等程序。

 

 

 

自由時報:2011/01/25 04:11

 

 

 

找房子,買屋,賣屋,租屋,房屋買賣,新北市房屋

台北市房屋,永和市房屋,中和市房屋,中古屋買屋賣屋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阿信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