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買房 

央行重擊炒房


舊屋增貸買房 合併限貸6~


 

 

房市「」風再起,中央銀行再度揮出重拳打擊炒房,近期發函全體銀行,要求清查「舊屋增貸」的資金流向,若資金用途不符規定,銀行就可以強制收回,此舉視同緊縮投資客再融資管道,大幅增加炒房成本。

 

建商主打「買房抗通膨」策略奏效,四月房市買氣回溫,擔心原本回穩的房市再度被炒作,央行現在除加強管控特定地區(台北市新北市十三區)第二戶房貸成數,同時聚焦投資客原本擁有的第一戶房貸。

 

銀行須請借款人切結資金用途

 

當民眾要以第一戶房貸增貸時,央行要求銀行,應先請借款人切結資金用途違約效果,增貸資金若是用於購置管控區內住宅,仍須符合第二戶房貸成數最高六成的規定;若違反約定,銀行就能強制收回超過上限部分的資金,且民眾還要賠償違約金。

 

舉例來說,名下已有一戶以上房貸的民眾,若要再購置台北市價值一千萬元房屋,最終只申請到五百萬元貸款,就算第一戶房貸還有增貸二百萬元空間,但礙於規定,增貸額度最高只有一百萬元,兩者合計六百萬元,即新屋鑑價的六成,民眾仍須準備四百萬元自備款。

 

舊屋增貸撥款一年內 落實查核

 

央行要求各銀行,對於舊屋增貸撥款後一年內,應確實查核,以落實風險控管及相關規定;此外,央行也對管控區內第二棟房貸更從嚴規範。

 

雖然民眾表明第二戶房貸是要「自住」而非投資,並辦理「房貸壽險」及躉繳保費融資,不過,只要房貸成數達六成上限,就不能再以房屋為擔保品增貸,民眾必須轉從信用貸款著手。

 

行庫主管表示,雖然央行打擊炒房的立意良善,但既然民眾辦理房貸壽險,很明顯就是為了自住,且保險後借款人銀行均可受到保障,所以躉繳保費融資應該排除在房貸的六成上限外。

 

央行解釋,只要是在管控區內的第二戶房貸,就必須受沒有寬限期房貸成數最高六成以及不得另以修繕周轉金其他貸款名目,額外增加貸款金額,所以借款人辦理人身保險貸款,屬於「其他貸款名目」額外增加的貸款,應受限制。

 

 

自由時報-2012/5/30 上午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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