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  

奢侈稅明上路 賣屋停看聽~


 

 

特種貨物勞務稅俗稱奢侈稅)明(1)日上路,屋主賣屋千萬要留意,61日當天不要出售9863日以後取得的非自用不動產,(以兩年為期間往下類推);多屋族則切記不要「短線進出」,除非是繼承取得,否則出售持有短於二年的不動產,要多繳一筆10%15%的奢侈稅


奢侈稅開徵,課稅標的除了非自用不動產(房屋土地),還包括售價逾300萬元的高價汽車遊艇等50萬元以上家具象牙等保育類商品,以及俱樂部入會權利其中,財政部最擔心民眾因出售不動產行為,在不瞭解法令規範下被額外加徵奢侈稅,引發徵納糾紛。


奢侈稅限制民眾出售不動產的年限,也限制持有的不動產數量。財政部提醒,原則上出售自用不動產雖享有免課10%15%奢侈稅的權利,但只限「一戶一屋」。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僅有一棟房屋辦妥戶籍登記做自用住宅使用且出售前不能有營業出租行為


簡單來說,「單屋族」的自用住宅,不管持有年限長短,出售時都不會被加課奢侈稅。一戶一屋沒有面積限制,例如,出售都市地區面積超過三公畝(90)以上不動產,只要符合一屋要件,都不在奢侈稅課徵之列。


還有哪種形態的不動產出售時不會被課奢侈稅?財政部說,「先買後賣」的換屋族,只要在購入新屋完成移轉登記日起算一年內,出售舊屋,即使持有舊屋未滿二年也免課。農舍預售屋繼承而來的房屋被徵收的房屋法拍屋銀拍屋非自願離職須出售新購入的房屋以及建商興建完工後首次出售的不動產,都不課徵奢侈稅。


多屋族短線進出投資客,明天起出售不動產,要非常小心。財政部提醒,自用房屋是以棟數計算,不是按面積大小,因此若有二戶符合自用住宅條件的房屋,出售時只要持有未達二年,即使自用仍會被加課奢侈稅,但多屋者出售屬於繼承而來的房屋不在此限。

 

 

2011/05/31【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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