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免稅  

合建分售土地 首次移轉免稅~


 

 

特種貨物勞務稅將自61日起開徵,行政院已經核定其施行細則作為課稅依據,建商個人合建分售的不動產首次移轉免稅範圍確定擴土地;奢侈貨物則增列骨董家具不在課徵奢侈稅之列。


特種貨物勞務稅條例其施行細則均已完備,財政部表示,61日起買賣持有未滿二年的非自用不動產,將課徵10%15%的特種貨物勞務稅又稱奢侈稅);購買國產進口的奢侈貨物達一定金額以上者,也要增繳10%奢侈稅。


財政部指出,出售持有未滿二年的非自用不動產,有例外免稅的規定,包括個人因非自願性因素離職所出售的房屋,只要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說明,向主管稅捐機關提出申請,並經認定即可排除課稅。


未來財政部也將把申請解釋認為是否屬於非自願性離職的態樣,逐一公告周知,如有相同情形者,即可比照適用。


個人之外,為免打擊房屋正常供給需要,建商首次出售興建完成的不動產,不受須持有滿二年的規範,均可免徵10%15%奢侈稅,其範圍包括:合建分屋合建分售自地自建合建分屋經約定附買回的不動產,以及銷售退回的不動產


行政院核定的施行細則,對於建商首次出售免課奢侈稅的不動產均包含房屋土地


並放寬奢侈貨物屬於「家具」的認定範圍,依據施行細則第5條規定,家具是指供日常使用的桌,但不包括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的古物。財政部解釋,如果是骨董床骨董櫃骨董椅等,即使價值超過50萬元,不分私人自用營業用,均不加徵10%奢侈稅。


文化資產保存法所指的「古物」,為各時代各族群經人為加工具有文化意義的藝術作品生活儀禮器物及圖書文獻等。古物依其珍貴稀有價值,分為國寶重要古物一般古物等三種

 

 

2011/05/26【經濟日報】

 

 

找房子,買屋,賣屋,租屋,房屋買賣,新北市房屋

台北市房屋,永和市房屋,中和市房屋,中古屋買屋賣屋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阿信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