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稅囉

繳稅囉!  賣屋別忘扣稅省荷包~

 

 

  五月底報稅截止,提醒去年賣屋的民眾,賣房子也可以節稅喔!如果採取的是售屋實際價格申報,可扣除當初購屋時的契稅印花稅代書費規費仲介費等費用。

 

 取得成本較低 提供證明可抵稅

 

  以賣房子的屋主而言,最單純的情況,是因為售屋產生所得,最簡單的申報方法,是以「房屋評定現值」固定比率,計算出售屋所得,如果出售房屋的實際價格減去取得成本移轉費用,計算出的財產交易所得較低,並能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可以選擇按實際發生價額申報。也就是說,屋主當初購屋時,付出的相關稅費仲介費代書費等,以及購屋後的裝修費用,加上購屋前付出的利息,如果能夠提供相關證明文件,都可以扣抵。

 

  所謂「取得成本」,是指取得房屋的價金,與購入房屋後到達可使用狀態前一切必要費用,包括契稅印花稅代書費規費仲介費等,以及在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完成前,向金融機構貸款購屋的利息暨取得房屋所有權後出售前支付能增加房屋價值效能非 2年內所能耗竭的增置改良修繕費,而「移轉費用」則包括仲介費廣告費清潔費搬運費等。

 

 當年度不夠扣抵 可分三年扣除

 

  如果屋主是以低價賠售,則依據所得稅法規定,財產交易損失可扣抵當年度的財產交易所得,如果當年度不夠扣扺,可以之後 3年的財產交易所得扣除。所以最好先將買進和賣出的相關文件準備齊全,做為報稅時列報扣除憑證。

 

  永慶房屋契約部經理王乃佳提醒,不動產交易出租承租行為,在綜合所得稅申報時都有節稅方式空間,納稅義務人除須了解稅法相關規定外,也必須著手準備相關證明文件,才能在申報時爭取最有利的節稅。

 

 

2010/05/19 【網路地產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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